关于基层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3-18来源:本站

各党总支、各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巩固和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提升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增强“四个意 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党和人民事业不懈奋斗。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组织部《关于召开 2020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鄂组通〔2021〕1 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召开 2020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筑牢思想根基
       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以党支部主题党日为载体,采取集中学习、理论宣讲、党课辅导、交流研讨等方式,认真组织党员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表彰大会、纪念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出国作战70 周年大会、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对本地区本领域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考察湖北、参加湖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全会精神。结合单位实际,认真学习党章和《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关于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通过集中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加深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领会,加深对“十四五” 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的了解,加深对中央和省委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有关要求的把握,为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打牢思想基础。对因身体、外出等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向他们传达相关要求,提供必要的学习资料。
       二、开展谈心谈话,深入查摆问题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坦诚交流、沟通思想,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新发展党员、新转入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征求对党支部的意见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党员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规定的职责任务,对照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要求和专项整治、巡视巡察等情况,对照师生的期待,查摆问题和不足,尤其是在发挥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方面还有哪些差距,工作中是否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问题,采取适当方式听取党员干部群众、工作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要列出问题清单、集体研究会诊。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对照先进典型,联系实际进行党性分析,查找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能力、作风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查摆问题要紧密结合实际,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防止查摆问题“想当然”、“空对空”。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
       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组织党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支部和党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支部可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采取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小组会等形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部书记要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报告一年来党支部工作情况,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党员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在党员大会上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党支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可采取党支部委员会形式进行,也可在党员大会或党小组会上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有什么问题说什么问题,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在批评和自我批评中,要起到示范带头作用。
       四、认真组织测评,客观公正作出评定
       在党员大会上,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具体见附1),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要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综合民主测评结果,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要强化评定结果运用,充分激发党员活力,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进行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提高;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流动党员可以在流入地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评定意见应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五、聚焦突出问题,抓好整改落实
       针对查摆和评议出来的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列出整改清单, 明确整改事项和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和党员民主测评结果经党总支审核后向党委工作部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党总支书记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的、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党总支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履行直接教育管理监督党员责任,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归档报送工作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作出具体工作安排,强化分类指导,对教师、学生等不同类型党支部提出具体要求,并组织力量,深入一线督促指导。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面对面开展,不宜在网上进行。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要求党支部搞工作方案、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在 3 月 22 日前完成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工作,做好问题整改清单、民主评议结果、会议现场照片等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会议记录要规范、完整,并于3 月26 日前把纸质和电子版《武汉传媒学院 2020 年度基层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附件 2)和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清单报党委工作部。如有党员评为“不合格”,需另将有关情况书面报党委工作部备案。